委托服务协议须知

作者:坤跃国际快递集运转运 时间:2019-12-25

委托服务协议

重要提示:在您使用我们的服务前,请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内容,特别是以【加粗、下划线】标示的关于免除或限制责任、赔偿规则等与您的权益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请勿进行下一步操作,并立即咨询客服。您点击“同意”或勾选“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或继续进行支付、发货等操作,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同意受其约束。

委托服务协议条款:
本委托服务协议条款,适用于所有委托广州市坤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跃集运”或“我司”)的用户(即“您”)。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全部内容,特别是以下关于货物保价、丢失损坏、海关查验扣件、时效延误以及退件等条款(为了引起您的注意,上述条款已字体加黑加粗下划线标注)。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请勿使用我们的服务。如您使用本服务时勾选“我同意服务协议”,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服务协议,自愿接受本协议的所有内容。

一、 服务性质
1)我方为您提供国际物流集运服务,即接收您寄送至我方仓库的货物,提供仓储、验收、合并打包、出口报关等服务,并委托第三方承运商(包括但不限于DHL、UPS、FEDEX、邮政、空运及海运专线等)将包裹运送至您指定的地址。双方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您已授权我司可以将服务转委托给其他服务商直至货物签收。
3)我司为您提供专业且个性化的集运、仓储、打包、物流跟踪等服务。您向我司支付的费用包括集运服务费及我司代收代付的第三方承运商运费。

二、 货物在转运中丢件的解决
1)货物抵达我司仓库后至出库前发生丢失,经核实后,我司将按照货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您需提供证实货物真实价值的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购物发票、交易记录等)。
2)货物自出库后,在运输途中(包括境外段)发生整票丢失,我司将根据您选择的运输渠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赔偿,该赔偿限额是我方承担责任的最高上限:
a) 空运渠道:最高赔偿标准为40元人民币/公斤(按包裹计费重量计算)并退还该票货物的全部运费。
b) 海运、陆运、铁路渠道:最高赔偿标准为20元人民币/公斤(按包裹计费重量计算)并退还该票货物的全部运费。

3)收件人信息与您提交的一致情况下,物流轨迹显示已签收,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货物出仓后运输期间,箱内部分物品丢失,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会配合提供打包视频并向上级代理查询原因。
5)因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① 由于罢工、战争、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海关查验、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② 因您提供的地址有误、不全、不清,或收件人未能及时提货、拒收货物造成的损失;
③ 由于收件公司或收件人不配合海关清关或无法提供清关文件而产生的清关延误、扣货、没收或退回。

三、 货物在海关被查验、扣件的解决
1)所有货物均有可能被海关扣关抽查,收件人有义务配合海关查验货物。我司会协助您进行清关,但无法保证货物最终能否顺利清关。
2)如最终海关扣货或罚没,我司按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约定的丢件赔付标准进行赔偿。
3)如您无法承受此风险,或无法接受此赔偿标准,请在付款发货前告知我司客服,客服将为您办理退回手续。

四、 货物损坏问题的解决
国际运输路途遥远,环节众多,存在固有风险。我司负责为您提供免费的加固包装服务,但不承担内部物件的货损赔偿责任,特别是易碎品与贵重物品。您应在交付货物前自行采取必要的包装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我司不承担货物破损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 时效延误的解决
我司保证在货物到仓后尽快处理并交付给承运商。但整体运输时效受航班、天气、海关政策、国际政治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我司无法控制。告知您的时效仅为参考,以实际运输为准。我司不承担因时效延误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六、 关税问题的解决
除包税线路外,关税均由最终收件人承担。收件人作为货物进口方,有义务向当地海关缴纳进口税款。我司不承担因关税问题造成的任何损失

七、 计费规则
由于承运商成本变动,我司运费及附加费会随之调整,实时价格以发货时为准。幅度变动过大时会发布公告,不单独通知。如对运费有疑问,请在货物出仓前提出,一旦付款即视为接受。
以下可能产生的费用需由收件人承担:

1. 超尺寸重量附加费;

2. 偏远地区附加费;

3. 更改地址、重派附加费;

4. 特殊货件处理附加费;

5. 违禁品海关罚款;

6. 目的地仓储费及因收件人责任引起的退件费;

7. 收件人的其他特殊服务要求产生的附加费。

八、 违禁品
您必须严格遵守禁运、限运物品规定。交付货物时需如实告知客服。如发现任何违禁品(包括但不限于活体、烟酒、毒品、武器、管制物品等),将罚款1000元/票,并上报警方及海关。我司不承担因邮寄违禁品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此造成我司损失的,您应负责赔偿。

九、 出口后退件
因世界各地政治、天气、自然灾害、海关、收件人等原因造成的退件或丢件,非我司原因所致,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 付款发货
我司实行款到发货。如因您未及时付款导致延误,我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 关于国际货运保价
1)对于声明价值超过1000元人民币的货物,我们强烈建议您购买保价服务。您选择不购买保价服务的,即视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约定的相应赔偿限额。
2)保价规则:保价费为声明价值的1.8%。整票丢失或整票被海关罚没时,按声明价值与实际价值中较低者赔偿,最高不超过声明价值。
3)投保后若发生丢件或海关罚没,自我司通知您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您未提供价值证明的(如购买发票、交易记录等),视为放弃索赔。
4)丢件或扣件的确认以承运商官网物流信息及上级代理的书面回复为准。
5)我司保价项目分为:①保整票丢件;②保整票海关罚没;不保内件部分丢失和物品损坏。
6)购买保价后,包裹自出仓至签收前,发生整票丢件或扣件,按保价规则赔偿。我司的全部赔偿责任以保价金额为上限,不承担任何间接损失。

十二、 未出口的国内退件
因您个人原因产生的国内退运,我司将收取耗材、仓储及人工成本费,按10元/公斤人民币计算,最低50元起,且国内运费由您承担。

十三、 仓库仓储期
我司提供180天的免费仓储期,超过180天未发货视为您放弃货物所有权,我司有权自行处理(包括销毁)。

十四、 其他
1)本协议自您勾选同意时生效。
2)本协议适用于您后续的所有登录与交易行为。
3)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广州市白云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要提示:您已经认真阅读本协议,完全理解、明白和同意所有协议内容,特别是关于责任限制和赔偿的条款。确认同意的行为即意味着您无条件接受本协议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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